作为机动车运行和车辆生产制造的安全标准,新修订的国家标准GB7258-2017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》(以下简称“新GB7258”)正式发布,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该标准将代替GB7258—2012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》。那么,新国标GB7258具体改动了那些地方?重点涉及哪些方面?小哈特意针对新GB7258相关规定进行总结归纳,以便各位司机朋友对行业政策进行针对性了解。
货车:提高安全性要求
增加了防抱制动装置的特殊要求(见 7.2.13);
增加了总质量大于等于 12000kg 的货车应装备车辆右转弯音响提示装置的要求(见 8.6.7);
增加了总质量大于 3500kg 的货车、挂车(封闭式货车、旅居挂车等特殊用途的挂车除外)装用轮胎的总承载能力应小于等于总质量的 1.4 倍的要求(见 9.1.1);
增加了三轴及三轴以上货车应具有超速报警功能的要求(见 10.5.2);
增加了不准许用户改动燃料种类的要求(见 12.5.1);
增加了危险货物运输半挂车、三轴的栏板式和仓栅式半挂车的所有车轮应装备盘式制动器的要求(见 7.2.6)
除此之外,在专用车、危化品运输车等车型细分领域,新国标GB7258都从不同角度、不同方面了做了有效的调整和改变,满足了新时期下的车型发展的各种要求。

增加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电路系统应符合GB21668 的规定的要求(见8.6.8);
增加了部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半挂车应装备空气悬架的要求(见9.4);
修改了罐式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顶部的倾覆保护装置要求(见12.12.2,2012 年版的12.11.2)等要求。
同时,公安部交管局11月13日发布通知,要求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公安厅、局交管局做好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》(GB7258-2017) 贯彻实施。

通知表示,加强机动车生产、道路运输等企业的宣传,确保GB7258-2017顺利实施。强化GB7258-2017加强机动车查验执行落实。
(1)出厂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之前的车辆,按照GB7258-2012规定查验;
(2)出厂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之后的车辆,重点查验客车灭火装备、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护栏及扶手、重型货车和挂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打刻位置、罐体(箱体)等要求。(对有实施过渡期要求的,要按照规定的过渡期对适用范围内的新生产或新定型车辆进行查验);
(3)加大路面检查执法力度:对不符合GB7258标准的,严格依照有关法律、法规处罚,并要求立即整改。

如同去年的GB1589一样,新的GB7258-2017同样来势汹汹,为部分卡车及挂车增加了许多安全性配置,但是相应的购车成本也将大幅上升。对于机动车生产厂家而言,更严格的各类安全性指标,也在促使国内厂家提高其技术水平。